第(2/3)页 野鸡? 这个词还真是刺耳! 林微雨想了想,她也没有得罪过夏文茵,为什么她对自己这么大的敌意。 只不过因为她要跟夜易寒完婚? 也对,没有哪个女人能接受未来丈夫的前任,她算前任吗? “夏小姐,你说完了?我要休息了。” 夏文茵咬着牙:“五百万,你只值这么多了,钱,我有的是,只是你不配!” 林微雨向后一靠,不气不恼,迎上你的眼神,语气淡淡,声音浅浅。 “夏小姐,我不卖孩子,而且这是我的事,或者说,是夜易寒的事,唯独不关你的事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你什么你?这是病房,不欢迎你。” 夏文茵还想说什么,江漫漫抱着肩膀出现在门口,一副赶人的架势。 “林微雨,你最好想清楚!” 丢下这么一句,夏文茵悻悻离开。 “阿雨,你怎么让这种人进来?” 江漫漫气得不行。 林微雨摆了摆手:“病房门开着,我怎么拦得住?” “孩子的事,她知道了?” 林微雨点点头。 江漫漫更着急了:“那你准备怎么做?” 林微雨吸了口气:“我跟在夜易寒身边这么多年,别的没学会,就是学会了一件事。” “什么?” “谁让我不痛快,那我就让他更加不痛快。” 林微雨挑了挑眉,“夏文茵,不说孩子的事,就是刚刚的事,动手的是夜思柔,但是,是她蛊惑的,我也要跟她好好算算账。” 江漫漫当然知道她,看起来乖巧,但是,真要生起气来,那就是小怪兽。 有好戏看了! 林微雨眼神微眯:“漫漫,你在媒体圈子里,应该认识狗仔吧?” “认识倒是认识,但是,都是些下三滥的角色,上不了台面……” “就是要下三滥才好办事,正经媒体人办不了这事。” 林微雨瞪大眼睛:“你要干什么?” 林微雨露出一抹笑意,亮出小白牙。 “当然是要夏家千金小姐,红红火火,人尽皆知,风风光光地嫁进夜家。” “亲,你别这么笑,我害怕。” 第(2/3)页